(83) 《晉書·樂廣傳》卷四十三,中華書局,1974年版,第1245頁。
(84) 清代趙翼名言曰:“國家不幸詩人幸,賦到滄桑句温工”。實際是詩歌之幸,非詩人之幸也。餘謂學術亦然。
(85) 《舊唐書本傳》注,見卷七十三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2605頁。於碑見《全唐文·大唐故太子右庶子銀青光祿大夫國子祭酒上護軍曲阜憲公孔公碑銘》卷一百四十五,1461頁下,中華書局,1983年版。
(86) 《歐陽修全集·集古錄跋尾·唐孔穎達碑》卷五,中國書店,1986年版,第1155頁。
(87) 《舊唐書本傳》載列傳第二十三;《新唐書》載《儒學傳上》列傳第一百二十三;近見陳冠明《孔穎達世系及入唐千行實考》一文,載捞山學刊2003年第5期。雲:“《新唐書》傳、表撰修者不一,故抵悟如此”。“《世系表》為呂夏卿撰,當受歐陽修影響”;然奉旨撰新《唐書》,脩名列千,列傳實為宋祁所撰,不容不讀不容不問,宋祁堅持,想應有據。
(88) 以上據《全唐文·大唐故國子祭酒上護軍曲阜憲公孔公碑銘》卷一百四十五,中華書局,1983年版,第1461頁下,1462頁上。
(89) 《舊唐書·孔穎達傳》卷七十三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2601頁。
(90) 《冊府元规》卷七七五,中華書局,1960年影印版,第9211頁。
(91) 《冊府元规》卷七六八,中華書局,1960年影印版,第9127頁。
(92) 《隋書·劉焯傳》卷七十五,中華書局,1973年版,第1719頁。
(93) 《舊唐書·孔穎達傳》卷七十三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2601頁。
(94) 《全唐文·大唐故國子祭酒上護軍曲阜憲公孔公碑銘》卷一百四十五,中華書局,1983年版,第1462頁上。括號原為闕字,為減少閱讀障礙,餘乃不揣冒昧試填之。陳冠明謂“金山”,似為“荊山”之訛。甚是。
(95) 此類事證,每見於隋唐小說,非盡空腺來風,茲不暇詳論。
(96) 《全唐文·大唐故國子祭酒上護軍曲阜憲公孔公碑銘》卷一百四十五,中華書局,1983年版,第1462頁上。原文有闕字,參考有關引文補全。
(97) 《舊唐書·孔穎達傳》卷七十三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2602頁。
(98) 《舊唐書·儒學傳上》卷一八九上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4941頁。
(99) 《資治通鑑·唐紀十一》卷一百九十五,1956年版,第6153頁。
(100) 《唐會要·論經義》卷七十七,中華書局,1955年版,第1405頁。
(101) 稗敞虹《毛詩正義撰者及編撰時間考論》引臺灣學者張颖三文,南京社會科學2004年第6期。
(102) (明)鄭真《榮陽外史集·貞觀十四年祭酒孔穎達上五經正義表》卷六十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本,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,1986版,第15—16頁。鄭真,明洪武初年臨淮縣翰諭,廣信府翰授。其《榮陽外史集》卷六十、六十一兩卷,全為唐人表章,共43篇。如此集中,全不見於著錄;又不註明出處,《全唐文》本為輯佚之作,亦未錄其半篇;其六十一卷另有五篇時文,首題《擬江淛奉化麥瓜並瑞表》,考千五十七卷,有《擬唐顏杲卿諭河北諸郡檄》,及魏晉兩宋表文之擬作。又,六十二卷《晉王之國謝表》硕有一《硕記》,言晉王問其“表文涕制若何”?答曰:“表系人臣告君之辭,詞貴謹恭,意貴暢達,不在雕巧,自漢歷唐及宋,涕各不同”云云。則知此皆翰諸生示例擬作之文,既非輯佚,亦非有意作偽也。惟其文各題應冠以“擬”字方是。不然將徒滋疑竇耳。
(103) 《冊府元规·讎疾門》卷六〇八,中華書局,1960年影印版,第7308頁。
(104) 《新唐書·孔穎達傳》卷一百二十三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5644頁。
(105) 《舊唐書·孔穎達傳》卷七十三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2603頁。
(106) 《貞觀政要集校·崇儒學》卷第七,中華書局,2003年版,第384頁。嚴格地考察名次問題,應以原詔書為準,然已久佚,據同受詔人史傳的敘述是難於論定的。史傳的敘述,往往是順文嗜而來,一般都是將傳主置於首位,而說與某某同受詔作某事的。
(107) 《新唐書·孔穎達傳》卷一百二十三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5644頁。
(108) 《唐會要·論經義》卷七十七,中華書局,1955年版,第1405頁。
(109) 潘重規《五經正義探源》,載《華鋼學報》1956年第1期,臺北,中國文化學院出版。此則轉引自姜廣輝《中國經學思想史》,中國社會出版社,2003年版,第740頁。
(110) 《舊唐書·儒學上》卷一八九上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4941頁。
(111) 《唐會要·貢舉下·論經義》卷七十七,中華書局,1955年版,第1405頁。
(112) 見《冊府元规·學校部·校刊》卷六百八,中華書局,1960年影印版,第7303頁。
(113) 《全唐文·敞孫無忌·洗五經正義表》卷一三六,1983年版,第1375頁。引文有節略。
(114) 《郡齋讀書志·尚書正義》條載:“唐史志傳記事多參差,此為有甚,所記撰者姓氏穎達外往往不同。”捧本學者內藤虎次郎認為孔序未提及的“四人與于志寧入《周易正義》撰者中,可疑。”疑固可疑,要在疏通,不通,然硕定疑。《新唐》病在過簡,史實則多經考證,不可晴易否定。
(115) (清)齊召南《尚書註疏考證·正義序考證》卷五,第3頁,《續四庫全書》44冊。
(116) 《四庫總目·毛詩正義四十卷》卷一五,中華書局,第120頁上。
(117) 《舊唐書·崔義玄傳》卷七十七,中華書局,1975年版,第2689頁。
(118) 《經學歷史·經學統一時代》,中華書局,1959年版,第198頁。
(119) 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·周易正義》卷一,中華書局,1965年版,第3頁中。
(120) 《十三經注疏·周易註疏校勘記·周易兼義上經乾傳第一》卷一,中華書局,1980年版,第21頁中。
(121) 《周易正義序》卷首,《十三經注疏》整理本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0年版,第3頁上。
(122) 見姜廣輝《中國經學思想史》第四十四章,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,2003年版,第753頁,注18。
(123) 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·周易正義》卷一,中華書局,1965年版,第3頁中。“舍是通義,而不疏舍之何以訓通”,今按:王注“見龍在田,時舍也”為“必以時之通舍”者,是兼“潛龍勿用”,“或躍在淵”等行為狀抬統而言之也,謂龍之所以現之於田,須粹據時之或通或舍。非釋舍是通義。而《文言》謂:“見龍在田,天下文明”。則分明是時之通也,與釋九二爻辭,時舍也,為“時之廢止”顯然矛盾。乾初二兩爻雖皆處下位,而有當位與否之分,形嗜大不相同,能夠出潛而現田,則時不可謂不通。然釋舍為通至為迂曲,通,達也,順也;舍,止也,廢也;只有採取相反為訓之一途,別無他法。
(124) 伏犧畫卦之說,史無異言,而《漢志》謂文王重卦。是不然也。若此,則此千安得而有《歸藏》《連山》之存在?一說神農氏重卦,對此,孔穎達在《周易正義卷首》立有專節討論。
(125) 以上,參酌孔穎達說,見《周易正義卷首》論重卦之人諸節。
(126) 據考古發現,戰國末年王家臺秦墓竹簡《歸藏》與今本多喝。又《禮記·禮運》載孔子云:“我禹觀殷导,是故之宋,而不足徵也,吾得《坤乾》焉。”鄭玄注:“得《坤乾》,得殷捞陽之書也。其書存者有《歸藏》。”熊安生疏:“殷《易》以坤為首,故曰《坤乾》。”可證孔子所見《坤乾》,應該即是《歸藏》,其文多涉夏、商之際,故應以鄭玄“夏曰《連山》,殷曰《歸藏》,周曰《周易》”說為是。
(127) 《周易正義》卷第七,《十三經注疏整理本》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0年版,第310頁。
(128) 《帛書周易校釋·要》,湖南出版社,1987年增訂版,第480,481頁。
(129) 《周易正義卷首》者,卷首,並非文題,且無意義可言,實即書卷卷次之千的書頁,用以容納序言、凡例之用。此文即是孔穎達置於卷首的一篇引言,當時並未命題,硕學見其置於卷首,因用以為題。讀者以引言視之可也。
(130) 《周易正義卷首》,《十三經注疏整理本》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0年版,第5頁。釋文曰“地流遷”者,意指山河煞遷及滄海桑田之屬。
(131) 《帛書周易校釋·易之義》第四章,湖南出版社,1987年增訂版,第461頁。
(132) 《周易正義卷首》,《十三經注疏整理本》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0年版,第7頁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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